皖編辦函〔2016〕157號
關于開展2016年全省機構編制管理和事業
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
認證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編辦:
根據《2016年度全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計劃的通知》(省政府法制辦皖府法秘〔2016〕25號)要求,經商省政府法制辦同意,決定組織開展全省機構編制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認證培訓考試時間和地點
2016年全省機構編制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考試定于11月中旬在合肥舉行,報名時間為10月14日至10月31日。各市、縣(區)編辦通過法制監督平臺資格認證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報名,用戶名和密碼到同級政府法制辦申請。
二、參加資格認證考試人員的條件
全省縣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和具體經辦機構編制監督檢查、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正式在編人員,可申請參加機構編制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資格認證培訓考試。每人限報其中一類。各市、縣(區)機構編制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對申請參加資格認證培訓考試人員的條件進行認真審查,通過系統上傳基本信息,經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后逐級上報至省政府法制辦。
三、資格認證考試內容和方式
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分為公共行政法基礎理論,行政執法專業知識及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應用法律、法規、規章的能力。公共行政法題庫可在安徽政府法制網主頁公共服務欄目下載,也可在安徽政府法制網公共服務欄目進行在線自測練習。機構編制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專業知識復習題可在省編辦網站監督檢查處頁面、事業單位登記局頁面下載。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各市、縣(區)機構編制部門將《機構編制管理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名單匯總表》蓋章后,報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各市機構編制部門在上述表格基礎上,匯總市本級、所轄縣(市、區)機構編制管理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名單,報省編辦督查處。
2.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認證考試人員需攜帶2B鉛筆、橡皮,用于填寫公共行政法律知識機讀答題卡;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以備現場監考人員查驗。
3.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在省政府法制辦和省編辦網站公示。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的,省政府法制辦將會同省編辦及有關市、縣政府法制機構依法核查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編辦會同省政府法制辦發文確認其機構編制管理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資格,省政府法制辦據此制發行政執法證件,交由設區的市政府法制辦發放。
省編辦監督檢查處聯系人:江萬永;電話:0551-62603538;電子信箱:ah12310@sina.cn。
省編辦事業單位登記局聯系人:俞秦;電話:0551-62603267;電子郵箱:laoyuyuq@126.com。
省政府法制辦(監督處)聯系人:韓厚勇;電話:0551-62603508。
附件:機構編制管理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名單匯總表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機構編制管理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
資格審查名單匯總表
填報單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單位名稱 |
編制性質 |
執法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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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聯系電話:
備注:1.“執法種類”欄填“機構編制管理”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
2. 各市、縣(區)機構編制部門蓋章后報同級政府法制機構;
3.各市機構編制部門匯總市本級、所轄縣(市、區)機構編制管理
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名單,報省編辦督查
處。
抄送:省政府法制辦,各市、縣(區)政府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