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服務企業降成本 持續深化改革見成效
——省編辦開展“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專題調研活動
為全面評估我省清單制度建設成效,深入研究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改革舉措,省編辦積極行動、主動作為,聚焦政策落地的“堵點”和企業發展的“痛點”,認真謀劃調研思路、科學制定調研提綱、統籌安排調研訪談,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專題調研活動,充分聽取市縣和企業的意見建議,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角度關注制約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改革舉措和政策建議,努力挖掘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下降空間。
一是認真謀劃調研思路。系統學習省委省政府有關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改革要求,認真領會省政府專題會議精神,集中骨干力量組成專題調研組,明確了將專題調研與專項督察有機結合的工作思路。通過中央編辦深化地方權責清單制度改革專題調研,聽取部分市縣編辦同志意見建議,研討深化清單制度改革的方法路徑;通過召開企業專場座談會和“一對一”深度訪談,聽取企業關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進經營發展的意見建議;通過清單制度建設階段性“回頭看”專項督察,全面評估分析改革成效,持續鞏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
二是精心研究確定調研內容。確定了通過調研重點了解、掌握的三方面內容,即注重了解不同類型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支出構成情況,選擇涉及商務服務、生產制造、零售批發等不同行業規模的15家企業開展調研訪談;注重把握我省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負擔總體情況以及企業對我省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政策措施了解情況(如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建立政府權責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制度,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等);重點關注“解剖麻雀”,了解企業經營發展的具體階段(籌建、建設、運營、擴建等)或環節(生產、銷售、管理等)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支出情況、表現形式和產生的直接影響,以及企業對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建議等。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科學論證。通過調研,特別是與企業“一對一”的深度訪談,增進了企業對我省“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舉措的了解,初步明晰了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支出構成情況,厘清了實體經濟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負擔的重點環節和壓減空間。
參與調研訪談的企業積極評價我省圍繞“放管服”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認為近年來政府部門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顯著增強,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看人辦事、憑關系辦事的現象得到了有效改觀,營商環境顯著改善。一是以政府權力的減法激發市場活力的乘法。通過建立清單制度,大幅精簡政府權力事項。取消各類資信證明、財務審計報告等一批中介服務,規范肥料田間試驗等一批中介服務為企業自行開展,轉換特種設備許可鑒定評審等一批中介服務由行政機關委托并承擔費用,從源頭上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打破市場公平競爭行政壁壘,降低了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激活了企業“雙創”的動力,促進了市場主體的培育。二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取得突破性進展。清單制度建設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政府從單純的發展本位走向民生本位,從管制本位走向服務本位,從權力本位走向權利本位,加快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審批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監管的轉變,進一步厘清層級政府間、部門間的職責關系。三是重心下移轉變方式利企便民。權責清單亮出政府權力和責任家底,為依法行政和群眾辦事搭建了溝通橋梁,提供了共同遵循,有利于增進互信理解,融洽黨群干群關系。權力下放、屬地管理,注重發揮基層貼近群眾靠前服務的優勢,讓群眾少跑路、少花費、得實惠。
通過調研訪談,多數企業認為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制度性交易成本占企業成本支出構成比重不大,對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的直接影響有限,更關注的是政府能否在企業稅費負擔、社會保險費、融資成本和物流成本等方面進一步出臺減費降負政策。但在小微企業創立初期,仍存在辦事手續繁瑣、流程復雜、信息數據共享互通不充分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究其根源,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改革政策措施知曉度不夠。體現在企業獲取政策信息渠道少,相關政策措施宣傳廣度、深度不夠。二是審批效率有待改進提升。雖然審批事項大幅精簡,但審批環節多、申報材料多、程序繁瑣等問題依然存在,一定程度影響了企業“獲得感”。三是數據共享機制還不夠健全。部門間審批數據“信息孤島”問題制約了網上審批服務,無法真正實現資源共享,辦事效率受影響。四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問題。相關改革配套制度還不健全,上級部門對下指導力度有待加強,基層部門對政策的把握能力和水平影響政務服務有效性和便民性。
綜合調研情況,省編辦充分吸收調研訪談企業提出的意見建議,深度挖掘制度性交易成本下降空間,研究提出六方面具體建議:一是加大改革政策宣傳力度。以群眾和企業需求為導向,找準深化改革切入點、攻關點,不斷增強社會公眾對改革的認同度和參與度。多渠道開展宣傳解讀,健全完善政企雙向交流機制,實現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二是持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開展以減少申報材料為主要內容的“減證便民”專項行動,繼續取消、簡化一批不必要的申報材料和繁瑣手續。穩妥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創新探索完善與“證照分離”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措施,更大程度地便利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三是建立簡政放權評估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簡政放權的預判分析評估機制,適應簡政放權新情況,強化部門責任,提升基層承接能力,做到該減的減、不該減的堅決不減,增強簡政放權的科學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四是持續清理規范中介服務。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完善公布中介服務事項實施機構的資質條件及依據等內容,為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服務機構提供便利條件。五是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凡與企業生產經營、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盡可能網上辦理。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對群眾必須到場辦理的事項,盡可能減少到場次數。加強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打破“信息孤島”。六是加強改革措施跟蹤問效。開展“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專項督察,通過督察找準問題短板,明確整改措施,著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確保“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地顯效,不斷增強企業和群眾的改革獲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