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涂縣委編辦根據省委編辦、省司法廳《關于印發<省級及以上開發區賦權指導目錄>的通知》精神及有關工作部署,聚焦開發區主業,積極推進向開發區賦予相關經濟管理權限,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開發區發展活力。
一是編制事項清單,實現精準賦權。按照省賦權指導目錄和2020年向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結合縣開發區自身經濟發展需求和承接能力,全面梳理事項,在深入了解項目審查、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事項等經濟管理權限運行的基礎上,編制向開發區賦權事項清單,通過委托等方式賦予縣開發區和派駐機構行使,為區內企業提供便利。
二是規范工作程序,實現依法賦權。堅持“成熟一批、賦予一批”的原則,對照法律法規和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情況,對縣開發區提出的擬承接賦權事項,聯合司法部門逐項審核事項名稱和實施依據等內容,經溝通協調、審核反饋、修改完善、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研究決定等程序,及時公布向當涂經濟開發區賦權清單,賦予縣開發區26項經濟管理權限,涉及縣發改委、縣經信局等7個縣直部門。
三是完善工作銜接,實現有序賦權。督促賦權部門和開發區及時簽訂賦權協議書,明確下放權限、責任、相關事宜和程序等,做好權限事項的下放承接工作。要求賦權部門加強指導監管,積極協助開發區繼續做好審批、監管事項業務的辦理,確保相關工作和業務辦理不受影響,實現平穩銜接。同時,建立賦權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等,按規定程序及時調整賦權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