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經開區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經開區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經開改革創新先行示范作用,阜南縣委編辦持續深化“管委會+公司”改革,推動縣域經濟提質增效。
深化經開區管理機構改革。出臺經開區“三定”規定,將經開區管委會由政府直屬事業改為行政派出機構,管委會與黨工委合署辦公,同時增設紀工委,現有編制實行分類管理、人員統籌使用,實現編制資源集約化利用、科學化管理。將原有的14個內設機構整合規范為以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為主的6個內設機構,實行扁平化管理。將經開區代管的六個社區及其社會事務移交鹿城鎮,助力經開區回歸經濟管理職能。對經開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及職能進行調整,將“社會事務綜合服務站”更名為“公共事業服務中心”,同時增設事業單位“企業人才中心”,協助企業做好人才引進、招才引智和現有人才服務以及對公司的督查考核、績效管理等工作。
厘清管委會與集團公司職責關系。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原則,印發《安徽阜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公司”改革方案(試行)》,全面推行“管委會+公司”模式。成立阜南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經開區建設發展的市場主體,把“小管委”的行政改革與“大公司”的市場化改革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職能。“管委會”作為經開區的管理機構,承擔經開區政策制定發展規劃、行政審批等行政管理職能。“公司”作為經開區建設發展的市場主體,設立產業招商部、投資經營部、項目建設部、財務稅務部、法務風控部、綜合辦公室等6個部門,主要承擔經開區的招商引資、融資開發、項目管理、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運作、專業化服務等職能。
加大經開區賦權力度,提高經開區行政管理效能。經多次與經開區及各單位溝通梳理,結合園區實際情況,按照直接賦權、委托行使、服務前移窗口行使、派駐機構行使四種方式賦權阜南經開區管委會經濟管理權限70項(含省級指導目錄50項,特色事項20項),其中行政許可26項,行政處罰13項,行政確認4項,其他權力21項,公共服務6項。于3月底出臺《阜南經開區管委會賦權事項清單》,主要涉及11家縣直單位,涵蓋項目投資、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應急環保等重點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