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法人法治意識,確保事業單位依法、高效、規范運行,巢湖市委編辦三措并舉,強化事業單位法人監管,不斷提升事業單位法治水平。
一是開展事業單位年報公示,實現“線上”監管。結合年度報告工作,進一步梳理證書上登載事項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應注銷未注銷等事業單位,建立年度報告提醒臺賬,分類施策,跟蹤督辦;進一步落實“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實行網上受理、審核,加強遠程指導,梳理印發《填寫規范》,確保年報信息規范完整;進一步明確事業單位、舉辦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職責,確保各盡其責,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依法處理并督促整改。
二是落實公示信息隨機抽查,實現“線下”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通過隨機抽取、指定等方式確定抽查對象。要求相關單位認真對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政策法規開展自查自糾,做好抽查準備。抽取執法人員實地核查,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召開座談會、現場走訪、查閱資料等方式,了解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履行職能職責等情況,并如實填寫《實地核查記錄表》。抽查中發現問題的,及時向抽查對象反饋并提出整改意見,現場進行業務指導。抽查結束后,及時向抽查對象的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反饋抽查結果。
三是強化科室協作部門聯動,實現“聯合”監管。加強與機構編制管理、實名制管理等編辦內設科室之間的溝通協作,結合年度報告、隨機抽查或專項檢查等情況,進一步加強對事業單位法人事中事后監管。對不按規定開展年度報告工作、抽查發現問題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且拒不整改的,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進行處理。并將處罰結果通過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推送至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發揮聯合監管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