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限的決定》,郎溪縣統籌謀劃,穩妥推進鄉鎮街道賦權,著力構建“一張清單管權責、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套機制管運行”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努力實現政府職能更優化、權責更協同、運行更高效。
一、“量體裁衣”,實現清單標準化。對照我省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限指導目錄,全面征求各鎮街及縣直相關單位對鎮街賦權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實地了解鎮街用權需求、承接能力和部門行政執法現狀等情況,按照“基本盤+自選盤”的方式,以《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審批執法事項的通知》對外公布,賦予十字經濟發達鎮266項、其他鄉鎮254項、街道135項縣級審批執法事項。
二、明責減負,發揮清單實效性。深化清單成果運用,充分發揮清單在厘清職責邊界、放權賦能減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編制完成鄉鎮街道審批事項、行政執法事項、配合事項清單,印發《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郎溪縣縣鎮街道審批執法事項及配合事項清單的通知》,其中鄉鎮審批事項39項、執法事項250,街道審批事項25項、執法事項123項,鄉鎮街道配合事項60項。
三、整合力量,提高權責協同性。通過整合轄區內城管執法、自然資源規劃、文化旅游、農業、水利、交通、村鎮建設等領域執法力量,組建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大隊,主要以授權、委托或聯合執法等方式實現區域內綜合執法,逐步實現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堅持權隨事轉、人隨事轉、錢隨事轉,保障鄉鎮街道履行執法職責。
四、健全機制,促進管理規范化。加強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規范執法檢查、受立案、調查、審查、決定等程序和行為。有序組織縣直有關部門與鄉鎮街道簽訂賦權事項承接確認書,明確承接執法事項范圍職責,探索權力事項的運行機制,理順辦事流程并不斷跟蹤服務,及時解決賦權后承接運行推進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鄉鎮街道賦權工作無縫銜接、有序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