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近日,安徽省委依法治省辦印發《安徽省“無證明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4年6月底,馬鞍山市、銅陵市、池州市、黃山市4個試點市基本建成“無證明城市”,其他省轄市可以按照實施方案適時開展試點,力爭到2024年底前,“無證明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在安徽全面推行,推動安徽從“減證便民”向“無證利民”的轉型升級。
據悉,《實施方案》是在總結安徽省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安徽實際,對全省開展“無證明城市”建設試點工作作出的具體規定,目的是更快更好地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進一步解決證明材料過多等突出問題。
《實施方案》圍繞全面梳理“無證明”事項、分類推進“無證明”辦理、規范“無證明”辦事流程、建立“無證明”長效機制等四個方面,提出全面梳理證明事項、公布證明事項免提交清單、推動數據共享、落實告知承諾、實施部門核驗、健全完善“幫辦代辦”“自助辦”工作機制和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投訴監督機制、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建立服務優化長效機制等10余項具體任務。(韓震震、徐永杰、李慧雯)
信息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