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鄉鎮街道賦權取得實效,進一步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六安市委編辦會同市司法局扎實開展鄉鎮街道賦權評估工作,以評促賦、以評促管。
精心謀劃部署。會同市司法局進一步細化工作舉措,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六安市鄉鎮賦權工作評估的通知》,以縣區為單位,按照鄉鎮街道不少于20%的比例,部署開展鄉鎮賦權評估工作,對評估原則及內容、評估時間及要求等做了具體安排。
開展實地評估。聯合市司法局到已組建綜合執法機構的部分縣鄉調研座談,深入了解賦權以來事項辦件量、執法能力建設等情況,對已賦權的254項基本盤事項,按照專業技術性強、執法過程危險、監管任務重和需要特別執法裝備等類別,收集不適合在基層繼續行使事項的具體意見,做到“應放盡放、宜收則收”。
全面總結分析。在縣區自評與實地評估基礎上,認真研究分析,形成我市鄉鎮街道賦權工作自評報告及《鄉鎮街道賦權事項調整意見表》,對執法隊伍建設、執法培訓與證件、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等事項提出意見,報省級統籌安排。同時充分考慮改革前后鄉鎮街道的承接落實能力,為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制訂及組織實施提供有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