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規范開發區管理機構促進開發區創新發展的文件精神,進一步發揮開發區在縣域經濟發展中的“主引擎”作用,長豐縣委編辦積極推進開發區管理機構改革,深入完善開發區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著力促進開發區創新發展活力。
一、立足本地實際,在調查研究上念好“深”字訣。吃透精神、厘清思路、明確改革方向,對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實有人員及縣直派駐機構和人員配備等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調研,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職責清、事項清,為改革精準施策提供準確的基礎數據支撐。
二、著力科學規范,在機構設置上念好“精”字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實行合署辦公、一套機構,從嚴從緊核定領導職數,整合優化機構設置,不允許借改革之機增設機構,增加領導職數,綜合設置經濟發展、協調服務等機構,機構精簡率到達25%,機構從大而繁到小而精轉變,實行機構扁平管理,實現機構精簡,運轉高效。
三、聚焦主責主業,在職能定位上念好“準”字訣。結合開發區功能定位和形態特征,厘清開發區與所在鄉鎮,以及縣直職能部門職責邊界,合理確定黨工委、管委會承擔的主要職責任務,明確管理主體地位。突出主責主業,盡量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開發區的首要任務,著力強化開發區在經濟管理、投資服務和為民為企服務的職能,合理界定職責邊界,推動開發區職能回歸本位,切實激發開發區發展的內生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