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委編辦以巡察整改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清發展思路,強化整改舉措,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轉化為推動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抓時效,整改進度“定期看”。為確保在3個月集中整改期內基本完成整改任務,市委編辦強化責任意識,及時成立辦巡察整改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上下聯動、統籌推進整改任務落實。一是制定整改任務“路線圖”。巡察反饋會后,主要領導牽頭召開專題會,細化分解24項整改任務,形成整改措施80條,逐條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整改時限,壓實整改責任。集中整改期間,共召開專題推進會5次。二是實行重點工作“周調度”。每周召開碰頭會,動態跟蹤整改工作進展,協調解決整改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三是檢視階段成果“月點評”,通過每月例會,各整改責任科室匯報階段性整改進展,責任領導整體把握進度并開展點評,統籌協調推進跨科室整改任務落實。
抓成效,整改舉措“全面看”。按照“分層分類”原則,區分立行立改和常態長效問題,精準制定整改舉措。一是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業務水平。針對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項,制定學習計劃和培訓方案,靈活運用研討交流、以會代訓等學習方式,提高黨員干部運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二是鞏固改革成果,理順職能職責。對即將推進的鄉鎮管理體制改革深研細謀,因地制宜完善方案。在省內率先完成行政復議、文物保護和考古體制等改革,穩妥推進應急管理體制改革等。對黨政機構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開展“回頭看”,全面梳理運行情況,加強改革落地的跟蹤問效。三是準確把握要求,統籌部署工作。圍繞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結合省委編辦工作要求,持續對標“杭嘉湖”、拉高工作標桿,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點。加強統籌謀劃,一攬子制定黨建、黨風廉政、中心組學習、鄉村振興、調研工作等要點,推動全辦工作落實見效,確保以突出的工作實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召開。
抓長效,標本兼治“深度看”。將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作為構建長效機制的關鍵環節,深入分析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共性問題、突出問題,修訂完善保密、意識形態、談心談話等工作制度15項,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強化執行監督。牢固樹立“編制就是法制”意識,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關于強化機構編制全流程管理提升規范化水平的意見》,修訂完善《馬鞍山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辦法》,提升機構編制規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