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理順民生工程職能關系,蚌埠市委編辦主動加強調研,結合我市實際,將市民生工程有關機構職能及人員編制由市財政局調整到市發展改革委。截至8月1日,市民生工程職責已順利移交,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劃轉等工作已全部完成。一是加強溝通協調。參照省及兄弟市做法,市委編辦主動對接市發改、財政部門,積極溝通協調,調研提出市級民生工程職能機構調整的意見。二是調整職能機構。進一步厘清市級民生工程工作職責邊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民生工作的牽頭協調和民生工程項目的征集梳理與確定、調度跟進及考核評價,承擔市民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市財政局負責相關資金計劃安排與管理工作。三是劃轉人員編制。不再保留市財政局相關內設機構。市發展改革委新設“民生工程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民生工程相關職責,同時從市財政局機關相應劃轉人員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