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于嚴格控制編外人員的相關工作要求,嚴控財政供給人員無序增長,徽州區堅持問題導向,探索建立編外人員統一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及操作規程,既規范了編外用人管理,又保障了用人單位基本人力資源需求。
建立編外用人管理制度。調研摸清底數。區委編辦會同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對全區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編外人員情況進行摸底,重點了解合同簽訂、薪酬待遇、進入方式等情況,全面建檔管理。座談征求意見。結合調研摸底情況,召開規范編外人員管理工作征求意見座談會,多方聽取意見,制定修改區級管理辦法。制定制度規范管理。2018年區政府印發《徽州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編辦、財政、人社分別就計劃核定、經費管理、公開招聘制定細則。2019年三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印發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購買人力資源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單位編外聘用人員過渡為向人力資源公司購買服務。2022年結合鄉鎮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鄉鎮編外聘用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形成全覆蓋管理編外用人制度體系。
科學核定編外用人員額標準。核定范圍全覆蓋。按照“總量控制、工作需要、從嚴從緊、動態調整”原則,區委編辦根據單位職能、編制和人員現狀,綜合研定各單位員額數。科學核定指標。區直機關(含事業單位)實有人員總數少于編制總數,按照空余編制數核定員額指標;等于或超出編制總數,按照編制總數10%核定員額指標;總編制數少于5名的單位,核定員額指標1名;公檢法、學校和醫院等有行業規定的,按照行業規定核定員額指標。鄉鎮按照總編制數20%核定。全區統籌使用。核定的員額指標由區級統籌管理使用,重點保障應急管理、疫情防控、園區管理、基層一線等領域用人需求。
規范單位編外用人審批程序。編辦初審。用人單位根據崗位實缺情況,向區委編辦申報編外用人計劃,區委編辦根據部門職能和人員變動情況,提出初審意見。部門聯審。區委編辦會同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召開三部門聯席會議,提出聯審意見。區領導審批。區委編辦將聯審意見報區委、區政府領導審核同意后,將計劃數書面反饋用人單位,各用人單位根據批復數,購買人力資源服務。
強化編外人員日常管理。統一招聘。機關事業單位一律不再招聘編外人員,現有編外人員合同期滿后不再續聘,逐步過渡到委托人力資源公司購買人力資源服務。新增人員由人力資源公司統一招聘后派遣到用人單位。統一管理。新增編外人員統一和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合同,日常管理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力資源公司和用人單位共同建立考評制度,考核結果作為績效獎懲的重要依據。將編外人員納入實名制系統管理,人員變化情況納入機構編制年度考核內容。統一薪酬。新增人員由區財政按統一標準納入預算,由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公司共同負責考評后兌現待遇。
通過規范管理,新進人員嚴格按照程序審批,從源頭杜絕了用人單位隨意新增編外人員,強化了部門機構編制管理法定化意識,解決了之前用人單位聘用人員程序不嚴謹、人員解聘難的問題。全區編外用人規模得到有效控制,在部門承擔工作任務普遍增加的情況下,提升單位用人績效,減少了財政支出。同時,全區重點工作得到有效保障,通過全區統籌員額指標使用,保障了鄉村振興、農村自用船監管、化工園區監管等全區重點工作用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