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城區防洪工作,落實城區防洪工作預案,阜南縣委編辦多措并舉做好城區防洪工作,確保各責任單位履職盡責,確保防汛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一、立足職責,不斷明晰部門之間防汛職責關系。理順應急和水利防汛工作職責。機構改革后縣水利局的防汛抗旱和水旱災害防治工作劃入應急局,為了解決應急局專業力量不強,組織人員到應急局、水利局進行調研,了解職責履行情況,召開座談會積極征求意見,面對與水利局職責交叉等問題,積極建議水利局1名副局長擔任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目前已經配備到位,進一步增強應急局統籌協調能力。厘清鹿城鎮和城管執法局防汛職責。根據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文件要求明確鹿城鎮負責縣城防汛前線防汛指揮部工作,同時在縣城市管理執法局“三定”規定中明確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內河的監督管理和防汛工作,做到職責清、責任明。
二、厘清縣鄉職責,增強鄉鎮防汛應急能力。明確三方防汛責任關系。通過印發《鄉鎮配合事項清單》明確縣應急管理部門在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承擔本級防指日常工作,承擔防汛主體責任。縣水利局、城管局等有關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中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防汛抗旱工作,承擔防汛配合責任。同時明確鄉鎮在上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令,制定各項防汛抗旱措施,統一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承擔防汛屬地管理責任。增強鄉鎮防汛能力。通過依法賦權,制定出臺《鄉鎮賦予縣級部分審批執法權限目錄》,明確將縣水利局5項同防汛有關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賦予鄉鎮,以其自身的名義行使,充分授予鄉鎮統籌協調權和應急處置相關的處罰權,使鄉鎮組織防汛能力進一步得到加強。
三、及早部署,扎實有效推進防汛準備工作。根據縣委防汛抗旱指揮部防汛責任分工方案,縣委編辦主要協助鹿城負責谷河下游鹿城境內苗寺大橋往東至尚莊大橋3.4公里的沿谷河圩堤安全工作。縣委編辦組織人員多次同鹿城鎮將縣委編辦責任地段開展巡堤,期間就防汛材料、隊伍建設、函站維護、設備檢測等防汛準備工作同進行詳細交流,了解汛期河段泄洪、隱患排查和防汛措施落實等情況。強化措施,壓實責任,以骨干力量為主,成立由10人組成的縣委編辦防汛搶險應急小分隊,明確分工到縣委編辦責任堤段,定崗定責,根據汛情需要做好隨時增派人員準備。(李全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