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制度體系,推進基層職責權限法定化,推動賦權與減負有效銜接。近日,潁泉區人民政府公布了《潁泉區鄉鎮街道審批事項清單、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配合事項清單(2023年版)和鄉鎮街道權責清單運行保障機制》。
一是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劃分職責邊界。結合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和賦權清單,編制審批事項清單49項、行政執法事項清單325項。依據法律法規規范劃分清單事項涉及區直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具體職責,明確鄉鎮街道承擔主體責任,區級職能部門承擔配合責任。
二是優化配合清單,厘清區鎮職責邊界。結合賦權清單,優化鄉鎮街道配合事項清單64項,完善了實施依據、區鎮職責邊界劃分等內容。明確區級職能部門承擔主體責任,鄉鎮街道承擔配合責任,有效解決了區鎮職責邊界不清、“屬地管理”泛化等突出問題,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三是修訂“四機制”,加強運行監管。根據鄉鎮街道“三清單”編制情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修訂了清單事項之外準入、縣鄉聯動、雙向考評、依單監管等清單運行保障機制,為“三清單”有效運行提供制度保障,切實提升基層管理服務效能。
下一步,潁泉區將加強監管力度,督促各鄉鎮街道和區直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清單及相關機制規定履行職責,完善全鏈條監管,確保清單運行通暢、機制落地生效,切實把改革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