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至28日,郎溪縣委編辦聯合縣司法局赴全縣9個鎮、3個街道開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專題調研,調研組通過實地查看、座談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人員配備、執法人員培訓、賦權以來案件辦理及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等。
近年來,為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打通行政執法“最后一公里”,郎溪縣多措并舉推進鄉鎮(街道)綜合執法,確保改革落地落實。
一、明確執法邊界,依法賦予執法權限。按照實際需要、應放盡放、宜放盡放的原則,對照我省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限指導目錄,結合鎮街用權需求、承接能力和行政執法現狀等情況,依法賦予十字經濟發達鎮、其鄉鎮、街道縣級審批執法事項。
二、整合執法力量,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通過整合轄區內城管執法、自然資源規劃、文化旅游、農業、水利、交通、村鎮建設等領域執法力量,組建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大隊,主要以授權、委托或聯合執法等方式實現區域內綜合執法,實現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通過內部調劑、公開招聘等方式,配齊配強基層綜合執法人員力量。
三、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綜合執法效能。組織縣直有關部門與鄉鎮街道集中簽訂賦權事項承接確認書,明確賦權承接事項范圍職責,確保鄉鎮街道賦權工作有效銜接、有序運行。制發鄉鎮街道綜合執法統一文書,定期舉辦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專題培訓班,以跟班學習、實地案例指導、技能競賽等方式,常態化、精準化開展執法業務培訓,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程序和執法責任意識,不斷提升鄉鎮綜合執法效能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