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委編辦持續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鎮(街)一線,積極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
強體制固根基,凝聚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新優勢。一是加強黨的統一領導。在各鎮(街)單獨設立黨建工作辦公室,明確由黨(工)委副書記擔任辦公室主任,配齊配強人員力量。細化鎮(街)“三定”規定,明確“兩企三新”黨建、人民信訪、志愿服務等方面職責的機構,提升黨建引領社會工作的向心力和實效性。二是科學設置職能機構。綜合考慮各鎮(街)發展治理特點,突出黨的建設、經濟發展、民生服務等基本職能和審批、執法等重點工作,在經濟發達鎮、涉農街道、市級中心鎮等5個鎮(街)統一設置9個機構,其余10個鎮(街)統一設置8個機構。三是挖潛盤活編制資源。加大編制資源向鎮(街)傾斜力度,近兩年累計下沉82名行政、事業編制。建立鎮(街)編制“周轉池”,將20余名開發園區、街道編制調整至經濟發達鎮,或用于其他基層經濟社會發展重點方向。
抓協同促融合,構建基層高質高效運轉新格局。一是深化縣鎮聯動機制。印發關于建立縣鎮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移送抄告、協調會商等多項制度,推動縣鎮間資源互通共享、業務互動銜接。構建縣、鎮、村三級聯動代辦幫辦機制,創新傳遞辦、接力辦等模式,加快基層政務服務由能辦向好辦、易辦轉變。二是建立屬地聯合機制。整合鎮(街)矛盾調處、網格服務等資源,聯合司法所等派駐機構,打造“一站式”治理平臺。以鎮(街)指揮平臺為中樞,組織執法機構與市監、環保等派駐機構實施“組團式”監管執法。三是探索區域聯勤機制。在全縣設立4個區域性行政審批服務室,負責周邊3至4個鎮(街)市場主體登記、食品經營許可等事項的辦理。組建5個區域性農業技術服務分中心,分別對口3個鎮(街),提供農業政策宣傳、技術推廣等服務。成立“海上紅楓橋”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為洋口、長沙等沿海鎮(街)海上風電企業提供矛盾調解、法律援助等服務。
明權責減負擔,激發基層干部干事創業新動力。一是“自下而上”明權定責。在充分先行先試基礎上編制各鎮(街)履職事項清單,以鎮(街)為主體梳理明確基本履職事項和配合履職事項,同步收回力不能及、實效性差、關聯度低的工作事項。二是依“單”設崗落責到人。研究制定鎮(街)人員統籌使用和內部崗位管理辦法,以各鎮(街)履職事項清單為依據,在黨建、經濟、治理等領域分別設置若干必設、選設工作崗位,統籌安排行政、事業人員擔任崗位負責人,厘清鎮(街)內部“責任田”。三是權責下放限定“門檻”。出臺如東縣部門職權下放與運行管理辦法,嚴格限制縣級部門向基層轉移職能、轉嫁責任。加強權責下放的配套保障和跟蹤問效,及時調整收回“水土不服”事項,確保基層權責承接運轉高效順暢。 (擬稿人:賈巍)
信息來源:中國機構編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