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多舉措切實為基層減負”工作,獲省委書記批示表揚。市委編辦牽頭承擔的“規范權責,動態調整權責清單”是其中重要舉措之一。
去年以來,市委編辦以規范權責清單為抓手,依法公布實施部門權責清單事項,厘清縣鄉職責邊界,建立順暢工作機制,從制度層面切實為基層擴能減負。
一是動態調整市級權責清單。建立清單即時調整與年度集中調整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以市政府文件公布權責清單2021年本,其中市級36個部門行政權力3590項、61家單位公共服務事項1277項、22家單位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221項。指導部門公布權力運行監管和監督方式,規范政府權力運行,打造科學合理清單制度體系,實現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
二是創新開發區賦權賦能。聚焦高新區、經開區需求,首次將市級19個部門261項行政權力事項賦予開發區行使,有效提升開發區行政管理效能,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建立自貿片區特別清單,指導蚌埠片區承接落實省級212項賦權事項基礎上,賦予151項市區級事項,一些省市級事項可在自貿區直接辦理,降低了制度性成本。
三是推進為鄉鎮街道減負。依法厘清縣鄉權責邊界,編制完成《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和《鄉鎮街道配合事項清單》,公布鄉鎮權責清單30項,街道權責清單19項,鄉鎮街道配合事項清單64項。建立“依單監管、事項準入、縣鄉聯動、雙向考評”等四項機制,推進清單落實落地,有效減輕鄉鎮基層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