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金寨縣聚焦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堅持以鄉鎮管理體制改革為抓手,通過“健身”與“瘦身”相結合、“權力”與“責任”相匹配、“管理”與“服務”相統一,推動為“馬”賦能、為“車”減負,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一、精簡機構設置,重塑職能體系。圍繞基層治理重點,在鄉鎮統一設置黨政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等內設機構和便民服務中心等事業單位,因地制宜設置文明創建和社區管理服務中心、紅色產業發展辦公室等特色機構,推動機構職能優化配置,對鄉鎮“掛牌亂象”全面整治清理到位,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二、統籌各類資源,充實基層力量。聚焦基層人員不足問題,通過“減上補下”,為鄉鎮大幅增加編制,平均每個鄉鎮新增加編制20多名,鄉鎮人員力量切實得到加強。按照“大部制”原則和扁平化思路,各鄉鎮探索搭建黨建類、經濟發展類等“5+X”綜合工作平臺,由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將鄉鎮范圍內相關機構、組織及人員納入平臺管理,推動一類事項在一個平臺內統籌辦理,凝聚最大工作合力。同時,各鄉鎮創新人員管理方式,實行“平臺+崗位”、“人員雙向選擇”等舉措,推動有限的編制資源發揮出最大效能,激發基層工作活力。
三、厘清職責邊界,提升執法效能。將制定和公布權責清單作為厘清縣鄉職責邊界的重要舉措,推動縣直部門和鄉鎮“照清單履職、依清單辦事”。聚焦基層農、林、水等重點領域,鄉鎮已承接賦權事項356項,本次改革以來,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各執法單位采取“以案代訓”“分條式培訓”“現場式培訓”等方式開展培訓300余人次,推動基層執法能力不斷提升。本次改革以來,鄉鎮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40余件,充分發揮了“一支隊伍管執法”作用,切實維護了基層社會大局穩定。本次改革還賦予鄉鎮對派駐機構更大考核權和用人建議權,建立了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派駐機構“1+N”聯合執法模式,執法的力度不斷加大。
四、創新機制建設,增強服務能力。不斷深化“基層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及時將鄉鎮“三清單”事項納入“哨件”平臺管理。鄉鎮將迫切需要解決的事項通過平臺向縣直部門“吹哨”,縣直部門積極“應哨”并限時辦理。本次改革以來,全縣共為基層辦理“哨件”20余件,幫助解決一大批重難點問題。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本次改革以來,推動政務服務資源下沉,以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為載體,設置綜合服務窗口,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實現“一網辦理、一站服務”。同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深化“一站三中心”“網格+治理”等機制建設,在基層信訪維穩、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中提供精細化服務,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